我忘記了一個很重要的約定。
怎麼會忘,這個問題我自己也不清楚。我記得這個約定,不過沒有將全貌烙在心頭是事實。無論如何都依舊是遺忘。
我不想刻意去彌補。
也不想故意去忽略。
遺忘是一種抹殺的用具,所以你是不是很厭惡自己擁有我答應的這份記憶?
所以我弒了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、是不是也抹消了我們之間的美好?
我是個貪心的膽小鬼。
只有道歉是不夠的,所以我不想坐視不管。
只是,我不知道該如何下手,這得思考。
發生過的事情我沒辦法假裝它沒發生過,缺口有沒有彌補的方式?我要找。
可惡,我好討厭我自己。
- Dec 13 Thu 2007 00:48
-
抱歉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