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我』這個字當中,包含著一個武器。
『戈』--我想這是很原始的本能以及能力。
所以,『我』會傷害到別人吧!?
有意還是無意,都是這樣。
能夠忍下來的,是君子。
能夠事後知錯而改過的,是庶民。
什麼也不改,什麼也不奇怪的,是人渣。
慶幸篁樣和小影把我拉回來,不然我可能是貓渣了。
對於自己受到的傷害,誰都可能誇大,或者衍生出更多強大的力量。
人很醜陋,啊不,是我很醜陋。
抄襲是傷害,如果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。或許有時候是有用的、是絕對專制而無法改變的,可是這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,漢摩拉比法典畢竟只是古早的智慧,在現在看來,不能完全採用。
我承認我沉不住氣,也從旁人眼光裡嗅到一些『你好幼稚』的氛圍。
可是我不忍,我當然知道很幼稚,明知故犯,好樣的我這個混帳。
改寫了,也放在自己家裡,就是擺著讓自己快樂。
取悅自己的一種病態吧!
就這樣吧,寫了之後我真的很痛快,完全不假。
是篁樣,是小影。
感謝你們讓我知道這是一種糟蹋他人心意的行為。
低俗骯髒,我。
雖然稱不上罪大惡極,但這或許比白日下的罪行更令人髮指。
賀文,賀文,我戲稱它碑文。
而它確實成了我見證自己黑暗處的一道石碑。
也是,見證自己的錯誤。
不刪除。
我要留著,用著告誡自己。
這是我曾經傷害他人,亦損害自己靈魂的一種行為。
錯了就是錯了,就算有時光機讓我修改,我也會一輩子知道這樣的自己。
所以,要改還是從現在改。
十思而後行。
感激大家,願意指責我的。
謝謝。
戈,不要輕易使用。
- May 03 Wed 2006 2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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〃懺悔錄(避免撞題|||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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