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.攝影◎廖偉棠
在香港俗語裡,「Band房」就是樂隊排練室的意思。香港有數百支地下搖滾樂隊,他們沒有公開的演出場地(連酷一點的酒吧都沒有),都是自己租了便宜的房子排練,吶喊、發洩、「窮快活」。做為一個永遠彈不好吉他的準搖滾青年,我曾經混跡於他們之中,比混於文學圈更自在快樂,我也有一個常常去的Band房,在那裡喝酒唱歌,度過許多隱祕的時光。
這個Band房的故事,先要從Band房的主人阿高說起。7年前的夏天,我在旺角經營一家生意慘澹的文藝書店。我天天在櫃檯伏案看書,一天抬起頭,看見阿高很憨厚地對我微笑。厚嘴唇的阿高除了膚色偏白一點,像極了我熱愛的六十年代吉他大師Jimi Hendrix,於是以此為由和阿高攀談起來,原來他也極其喜愛六十年代文化。阿高在離旺角不遠的大角咀上班,工作竟然是糕餅店的麵包師傅。他每天在麵包店工作1 0個小時以上,每週休息一天,而這一天,他會約上查理(一個設計師、低音吉他手)、小曼(一個插畫家、女鼓手)和我,到他們租的一間位於葵興工廠區的Band房玩,畫畫、玩音樂、看影碟、或是無盡地窮聊。這樣的廠房在九龍的葵興、觀塘一帶非常多,自從九十年代大量廠家北移到廣東,那些老工廠大多空置,以極低的租金出租,結果成了渴望自由的年輕人的樂土——比如說阿高他們租房子玩的那座大廈,起碼有二十支地下樂隊駐紮於此。而且這些簡陋的工廠也可以讓年輕人發揮無窮的精力和想像力, 每一間B a n d房都有它獨特的設計,像阿高他們,就把房子漆成了六十年代風格:大門上是伍德斯托克音樂節的海報:吉他上的白鳥、壁畫和傢俱都是Beatles《黃色潛水艇》的迷幻色調。
Band房是我們珍貴的獨立空間,拉上窗簾、放上Beatles的黑膠唱片、點亮那個從跳蚤市場買來的舞池轉燈,世界就和我們無關。我當時也是個鬱悶的文藝青年,除了和他們一起即興玩音樂(我吹著跑調的小號,因為吹不好所以顯得很實驗),就是以他們為題材寫了很多首詩,其中有一首叫《阿高在街上彈吉他,在Band房睡覺》,裡面這麼寫:過了子夜,大角咀街道/更加興旺,箭頭和垃圾交織著網羅我們的網。/電吉他轟轟烈烈呼喚著,工廠大廈卻空無一人。/於是靜靜的,我想起我們看過的電影裡/紐約街頭塗鴉的青年們,他們的畫驚奇、鮮艷,/就像我們在Band房地板上做的夢,畫著貧民區的大麻。/於是我們走吧,在沉到海底之前大聲叫喊吧!/在我們全都睡著的時候,阿高才醒來離去,/因為淩晨他要到大角咀的麵包店上班。阿高,/「快把那爐火燒得通紅,烘烤我們的黑夜。」就是這樣的,阿高太累了,總是在我們的震耳樂音或者高談闊論中睡著。
我們半夜也常常在Band房打地鋪,後來我還寫了一首《冬天早晨在Band房醒來寫給女鼓手小曼的黎明驪歌》:夜鶯飛過荒涼的葵興,愛上了在工廠區/空置大廈中迷路的陌生人。/吉他在痛飲,貝斯吸入酒精,鼓已經臉紅──/電風琴暈眩旋轉。我們把翅尖浸入花蜜中/為了忘記越冬的飛行……後來還談到你們的畫和音樂,/還有我的詩。「我們怎麼辦?被世界吞沒/甚至沒有叫聲。」但樂器飛過來吧:/吉他憤怒,貝斯包圍,鼓揮拳打出──/電風琴把血舔乾淨。/天亮了,我在冰冷地板上/無法再入睡──夜鶯飛過你們荒涼的夢境,/帶走了在歌聲中迷路的陌生人。
Band房最初在南丫島,後來那裡擠滿了遊客,他們就搬到了葵興。
在葵興,我們的臨時樂隊叫做「唐山大兄」,錄過一首歌叫做《Big Baby》。前年,他們又搬到了大角咀的一座「唐樓」裡,那裡原址是個小妓院,現在在大陽台上望過去街對面,還能看見一樣格局的另一家小妓院。我從北京回到香港,又加入了他們。
不管咫尺之遙就是全香港最喧囂的街道,我們還是聽我們的黑膠唱片、彈我們的跑調樂器、喝我們喝不完的啤酒,微醺中,隨著Band房漂過來漂過去,就像藏身於一個不會破裂的肥皂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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