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https://imageproxy.pixnet.cc/imgproxy?url=https://addons.books.com.tw/G/001/bc/6/0010369866_bc_01.jpg&width=380)
我找不到清楚的圖……(點圖可進入博客來網路書店偷書賊頁面)
老樣子,以下當然內容全洩露。當然如往常不知所云Orz
這陣子木馬文化出了很多翻譯文學,每本都厚得嚇人。原本我對翻譯文學都抱持著「應該還好吧」的想法,想來我接觸的翻譯文學也不多,而且翻譯水平是我很再呼的一件事情,語言和語言之間要做一個傳達是很容易的,但傳達字句中的情意卻是難上加難的。於是我更偏向原文,一來我想自己由原文中了解真意;二來我也必須承認,在下對國內翻譯水準依舊不是那樣信任。
關於偷書賊,他深深吸引我是在試讀本中(這裡也證明了誠品、金石堂、博客來贈送試讀本是非常有用的吧/笑)
試讀本(博客來版本)所選橋段是麥克斯--投身於偷書賊地下室的一名猶太人--贈與莉賽爾自己手做的小冊子那段。簡單的插畫、寥寥幾個單字,故事是監看者。德國女孩和猶太人坐在一起,旁邊擺著《監看者》。
作者這麼寫著:
他們呼吸著。
德國人與猶太人的肺。
《監看者》放在牆壁旁邊,杵在那裡令人滿足,就像是莉賽爾.麥明葛腳上一個美麗的疥癬。
我喜歡這種文字,不論評價如何我都會去看。
故事設定在二次大戰中,希特勒主政的德國時期。
Booklist說小女孩找到了人性關懷,但我覺得與其說莉賽爾找到人性,我倒覺得她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失去人性,她週遭的角色們也是,所以在這樣的環境下,莉賽爾才能夠發揮了人性吧。
莉賽爾,也就是偷書賊在故事中總對書本沒有抵抗力,開始偷書是在失去弟弟的同時,也就是弟弟的葬禮上,一本掘墓工人手冊。她看不懂,但寶貝著那本書,那本偷來的書,她看不懂也認不得,但總會去撫摸那些文字。或許書本可以算是些什麼寄託吧?讓她忘卻痛苦,忘記那個點上,她失去的某個東西。一開始我是這樣想,不過這樣或許不太正確。
故事的敘述觀點是死神。
在序章就將我吸引住了,其實說是序章,他已經洩漏了故事各階段的某些角落,對,只是某些角落,用顏色標記、用動作標記、用物體標記。劇情是黑色幽默,我對黑色幽默沒有抵抗力(笑)
故事主體是人性,用戰爭烘托出來。不過實在不是好結局,但這樣的結局安排確實巧妙。戰爭令人殘酷同時激發人的憐憫心,人怎麼能同時有這兩面呢?死神這樣問,不過這是作者問的,藉由一個旁觀者的視點問的。戰爭中的人類形形色色,但戰爭毀了一切多采多姿。
每個角色都生動可愛,沒錯,是可愛。
媽媽羅莎像個胖胖的矮衣櫥,雖然一開始總是惡言相向,但是孤獨一人抱著丈夫手風琴到睡著的情景令人鼻酸,因為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才讓人難過。尤其後來跑到學校通知莉賽爾的情景更令人不覺莞爾,沒想到緊要時刻還記得那個約定……
爸爸漢斯則幾乎一直扮演著一個安慰人心的角色,莉賽爾天天做惡夢(甚至尿床),他教他讀書認字,也因為過去和猶太人的牽絆讓他無法讓良心也歸順於納粹黨,所以帶動了他的動作,不知不覺間他總會做出與納粹主旨不符的行為--但這是他偉大的地方,沒有人能像他一樣,惦記著猶太人的好、對救了他的猶太人報恩--即使政府當局是獵殺猶太的日耳曼至上主義。這樣的濫好人真的少見了……但也因有他存在,才大大影響了莉賽爾。
玩伴魯迪。前面的段落有寫到一個句子:唯一比討厭妳的男生還可怕的傢伙--喜歡妳的男生。個人認為真的是非常中肯(笑)魯迪是支持著莉賽爾的,而他善良天真的性格也給他自己找了不少麻煩,不過最重要的是他還是常常在莉賽爾身邊,「有一天,妳會吻我的!」他這樣預言著。不過不會在他幫莉塞爾忙之後這樣要求,當然也不會在自己失落時這樣要求莉賽爾鼓勵他,這是他討人喜歡的地方。
鎮長夫人依爾莎‧赫曼,她是少數知道莉賽爾偷書的人,不過這個意外的目睹卻成了她支持莉賽爾唸書的理由,或許同時也是支持著她自己的理由。那間大書房對莉賽爾的影響不小。
猶太人麥克斯。他的爸爸是漢斯的救命恩人,所以此刻便來投靠,住在莉賽爾家的地下室。曾對自己的存在感到不耐,因為他逃了出來,而家人沒他的運氣,被選出來的是他而他也慶幸,所以對自己的卑鄙感到不耐。他做書送給莉賽爾。
雖然又窮又餓,不過總地來說,過得並不差,尤其在精神生活上。
莉賽爾和魯迪中間也曾參加過偷竊集團。
一開始他們偷,之後他們卻想留下些什麼,因此在猶太遊行的前面道路上事先放了麵包。甚至……在幾乎墜毀的直升機駕駛艙,給了敵國駕駛臨死前的一個美麗禮物。泰迪熊……啊啊,這段我哭到雙眼模糊了,雖然明明沒什麼……微笑的泰迪熊放在飛行員的肩膀上,熊的耳尖輕觸著他的喉嚨。垂死的飛行員用英文道謝,魯迪聽不懂--我想,就算只是留下了破銅爛鐵,這對小偷也救贖了一個靈魂。
可惡、剛剛翻開這段的時候又被騙了一張衛生紙的眼淚……
莉賽爾在猶太遊行的隊伍中用目光搜尋,期待也害怕著看見那個人--看見麥克斯。
但她終究是看到了,女孩飛奔入隊伍的情景讓我哭到不行……期待著對方音訊,發現對方生還卻要移往集中營。隊伍裡的他也是,目光搜尋著一個偷書的少女,對上了是現卻不能做什麼,少女大喊著,而麥克斯低語著她的名。
士兵打她、抓她、弄傷她,但莉賽爾如得了失心風般只願撲向自己熟悉的人身絆,最後還是魯迪硬壓著她,不然她還是會往前衝,儘管滿身是傷。兩人之間的確信和互動建在麥克斯之前做的一本小說《抖字手》當中。
繼續下去我肯定沒完沒了。
我覺得這本書可能不是兩字「好看」能夠概括的,因為呈現的東西太多。
更重要的,我想他感動人的原因在於真實;該說這其實是每部感人作品所擁有的特性,那就是真實。而真實的戰爭情形比起自己虛擬一個世界的戰爭還要令人難忘,真實的東西有文獻有證人,如果作者筆墨能夠成功的將情況勾勒出來,那就是感人的主要原因吧!戰爭時不管是戰勝國還是戰敗國,苦的其實都是人民。「興,百姓苦;亡,百姓苦。」
最終一句話。
人類,在我心頭縈繞不去。
死神被感動嗎?
人類才能用自己的色彩激起另外的人類的情緒,由此吸引死神。
不過終究,人類心頭還是要有人類的存在。心上沒有東西,那麼不如一切禽獸。
總之,我也深深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