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這篇其實沒啥意義)
是說,前兩天歷史老師讓我們看了Discovery的影片,內容就是講述這個。
匠人距今約三百萬年,不是獵食者,只是拾遺者。成天跟在野獸後頭撿拾野獸剩下的獵物,並且用石頭刮下獵物骨上的肉、骨髓等等。但是一旦被發現,就只有死,再怎樣、匠人都是跑不過野獸的。
但是之後,匠人頓悟了OTZ。
他拿著比較硬的石頭看了又看,然後在自己手上一劃--血流了出來。他發現用較堅硬的石頭比較有效率。
這部影片真的很扯,明明這些人類都是老化石了,卻每個人都有名字!這就是大自然真奇妙嗎?節目製作者你也太用心了吧囧囧囧囧囧。
影片裡都是充滿了想像,對於人類發現火的用途也是。當時人還不能完全直立,也許是看見閃電、也許火山爆發,他們發現了火的可怖也發現了火的作用。於是他們舉著火把像個無懼的天真孩子,追逐著鹿群,承受不了高速奔跑所帶來的風、以及瀑布旁厚重的溼氣,火熄了,孩子們沒有帶回食物,只有傷者。
一群人沮喪地窩在洞穴裡,卻有人頓悟了--骨上殘留的膠質能夠支持火的燃燒。
Well,我想人就是這樣吧!不管古今中外,是否能直立,能夠觀察事情並且付諸行動做實驗的,就屬人吧!至少人類是最積極的,同樣花了很多時間,有些動物滅絕,但人類順利殘存下來,或許是因為上天給人的禮物--思考吧。
而一種又一種人之間,也有著差別,不只是時間還是品種上,而是腦容量的差別,腦容量愈多能夠思考的空間自然愈多,感情的豐富也因此增長了吧!加上當時險惡的環境,更會刺激人去思考,就算他能力不足,也會絞盡腦汁。
*
當時,是遠古的世界,殘酷的生存環境逼迫人類思考怎麼去生存。
現在,是進步的現代,優渥的享樂環境卻讓人去思考怎麼消滅同類。
所謂物極必反吧。什麼都有了,就會去要那些自己還沒有的。
而別人手上的一切,看起來都比自己要好。
- Feb 10 Sat 2007 10:12
〃小記.人類演化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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